多偶制

1798年2月2日

多重配偶制,简称多偶制,是指在婚姻里有多于一个配偶的制度,与单偶制相对。
1980年默道克的《世界民族志抽样调查》列出的全世界约1,231个社群中,有186个是一夫一妻制。453个偶尔一夫多妻;588个的一夫多妻制更为频繁,保持一妻多夫的只余下四个。
一妻多夫制并不比这个数字所暗示的少,因为它只考虑了喜马拉雅地区(28个社群)中发现的那些例子。
最近的研究发现,有50多个其他社群存在一妻多夫制。

一夫多妻制,是指一个男子同时娶两个或两个以上女子为配偶,而多名女子同时间只有一名丈夫的婚姻形式。可细分为平妻制、一夫一妻多妾制、一夫多妻多妾制或一夫多妻妾制。在一些伊斯兰教国家与穆斯林为主的地区,属于“平妻制”的一夫多妻仍是官方合法的婚姻形式。在另一些国家与地区,由于法律的不可追溯性,在一夫一妻制原则确立之前形成的多妻婚姻,具有合法性。还有一些国家则不承认、不保护任何形式的一夫多妻制婚姻形式。虽然一夫一妻制才是现在大多数国家法定的婚姻制度,但社会上依然可见男子在一夫一妻的婚姻之外保持众多情人的行为型态,并往往以婚外同居、包二奶等形式存在,这些情妇、二奶或公开或秘密地受到其男性伴侣的经济支持,并且有可能被允许生下孩子,形成一名男子在法定婚姻家庭下同时维持另一个(或更多)的家庭、供养婚外情人及其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的“一夫多妻”事实。

一妻多夫制是指一个女子同时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男子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这种制度,有可能是群婚的痕迹。
一妻多夫制最早的出现时期,可能是在母系社会时期。当时的女性在社会中具有领导地位。
历史上有关一妻多夫制的最早纪录在公元前23世纪,当时的苏美城邦拉格什(Lagash)的乌鲁卡基那王(Urukagina)曾下令废除国家过往奉行的一妻多夫习俗,违法的女性将被处以石刑。

印度的一妻多夫制是指一妻多夫制的做法,即女性同时拥有两个或多个丈夫,历史上在印度次大陆或目前在印度。在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可以找到一个早期的例子,其中潘查拉国王的女儿Draupadi与五个兄弟结婚。
一夫多妻制主要在金瑙尔地区盛行,该地区是印度喜马偕尔邦的一部分,靠近西藏或目前的印度支那边境。
在印度南部的Nilgiris的Todas部落,Travancore的 Nanjanad Vellala也可以看到一妻多夫制。
近年来,旁遮普省马尔瓦地区的农业社会中兄弟一妻多夫制的兴起,以避免分割耕地。

摘自《俺的道听途说》